?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公示產能置換方案
發布時間:
2017-09-14
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4﹞20號)要求,依據《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建設項目產能置換暫行細則>的通知》(鄂經信重化﹝2017﹞90號)規定,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申請將2座520m?煉鐵高爐淘汰,減量置換新建1座1280m?煉鐵高爐。
黃石市經信委對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產能置換方案進行了核實并報黃石市人民政府同意,確認該公司產能置換方案淘汰項目建設手續合規,淘汰設備真實、產能核定合理,擬建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
湖北省經信委對此置換方案進行了審查,認可黃石市經信委核實意見,現將《湖北新冶鋼有限公司產能置換方案》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將書面意見寄送(傳真、郵件)至湖北省經信委重化產業處,歡迎社會監督。
公示期限:2017年9月7日至9月15日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東一路7號
郵政編碼:430071
傳真電話:027-8723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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