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洛陽鋼鐵等部分工業企業錯峰生產
發布時間:
2017-10-30
洛陽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印發的《洛陽市2017—2018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簡稱《方案》)明確,將對鋼鐵、水泥、陶瓷等工業企業實施錯峰生產。
《方案》明確,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鋼鐵企業(包括煉鋼、煉鐵和軋鋼企業,不包括冷軋鋼企業)限產50%;水泥工業(包括水泥熟料企業和特種水泥企業,不含水泥粉磨站和分包站)實施停產;陶瓷企業(含自制煤氣窯爐)全部停產;石膏板生產企業全部停產;使用煤和自制煤氣等高污染燃料和不能達標排放的耐火材料企業全部停產;使用煤、焦炭等燃料的鑄造企業和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全部停產;制藥工業(包括醫藥、農藥和獸藥企業)生產過程中使用有機溶劑、排放VOCs的原則上全部停產。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須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方案》要求,各縣(市)區政府可結合當地產業特征、布局和企業排污情況、所處區位,制訂具體錯峰生產實施方案。方案可根據當地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提出更大范圍的錯峰生產要求,措施須細化到企業及生產線,嚴禁“一刀切”。市環保局、國網洛陽供電公司須建立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用電監管監控平臺,對全市錯峰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用電量等指標實行每日監控,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及時發現問題。
各縣(市)區政府將組織開展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專項督查,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峰生產要求等環境違法行為,對未按要求落實停產限產措施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范圍,并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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